⒈ 納稅者由于疏忽或不了解稅收法令而沒有繳納應繳的稅款。通常指有意逃避應繳的稅款。
引宋 周煇 《清波別志》卷上:“東坡 守 杭,所屬嘗申漏稅,乃遠,方獲?!?/span>
⒈ 以不正當?shù)姆椒?,逃避或減少法令規(guī)定應繳納的稅捐。是一種犯罪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