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母馬。
引《史記·平準(zhǔn)書(shū)》:“於是誅 北地 太守以下,而令民得畜牧邊縣,官假馬母,三歲而歸,及息什一,以除告緡,用充仞 新秦中?!?br />清 蔡奭 《官話匯解·禽獸魚(yú)蟲(chóng)》:“馬母:騍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