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作典范。
⒈ 用作典范。 《后漢書·蔡邕傳》:“﹝ 蔡邕 等﹞奏求正定《六經(jīng)》文字, 靈帝 許之。
引邕 乃自書丹於碑,使工鐫刻立於太學(xué)門外。於是后儒晚學(xué),咸取正焉?!?br />《書·多方》“惟爾 殷侯 尹民” 唐 孔穎達(dá) 疏:“諸侯為民之主,民所取正?!?br />宋 李石 《續(xù)博物志》卷五:“倭、辰、余 國或橫書,或左書,或結(jié)繩,或鍥木,唯 高麗 摹寫穎法取正 中華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