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服勞役者。
引《隋書·食貨志》:“仍依 周 制,役丁為十二番,匠則六番?!?br />《隋書·食貨志》:“始建 東都,以尚書令 楊素 為營(yíng)作太監(jiān),每月役丁二百萬人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