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削去官職、勛階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內(nèi)閣·親書奏章》:“而諸臣回奏亦皆親書。如 嘉靖 辛丑, 夏言 以左削復(fù)官,其謝疏中有洗改字面,為上所詰責(zé),是矣?!?/span>